武漢誠建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和武漢天意會計師事務有限責任公司受到省財政廳行政處罰
近日,武漢誠建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及2名注冊會計師、武漢天意會計師事務有限責任公司及5名注冊會計師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等相關法律法規被省財政廳作出行政處罰。
省注協在2022年的執業質量檢查中,發現武漢誠建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存在高新認定專項審計中只收集了相關明細賬、記賬憑證、合同、折舊明細表等,無檢查記錄,未見執行對應的審計程序,未按高新收入、研發費用要素編制審驗底稿等問題;武漢天意會計師事務有限責任公司審計過程中存在審計程序執行不完整、不規范,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適當、復核程序不到位、未執行恰當的審計程序而形成審計(驗資)意見等問題。經省注協專業技術指導委員會審核,懲戒委員會決議對武漢誠建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予以公開譴責及1名注冊會計師予以通報批評的行業懲戒,對武漢天意會計師事務有限責任公司及1名注冊會計師予以公開譴責、4名注師予以訓誡的行業懲戒。
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要以此案例為警示,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增強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切實加強對執業質量的把控,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風險分類防控,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要了解并熟悉相關政策,規范承攬和開展業務,建立健全事前評估、事中跟蹤、事后評價管理體系,強化執業監督責任。
相關鏈接:湖北省財政廳行政處罰決定書